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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

2013-05-08 21:45 浏览: 608 views 字号:

[释义]
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,是指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。
[刑法条文]
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[说明]
一、所谓“暴力”,是指对军人的身体实行强制或者打击,如殴打、捆绑等;所谓“威胁方法”,是指以杀害、伤害、毁坏财产、揭露阴私等进行要挟,迫使军人放弃执行自己的职务。所谓“依法执行职务”,是指军人依法进行值勤、守卫、巡逻、押运、作战等任务。
二、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,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只能由非军人构成,如果是军人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的,应按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定罪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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